要文快报!遥望科技营收项目变更引质疑:靠“闲置募集资金”续命?

博主:admin admin 2024-07-03 21:03:13 881 0条评论

遥望科技营收项目变更引质疑:靠“闲置募集资金”续命?

北京,2024年6月14日 -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上市公司遥望科技(002466.SZ)存在“巧妙”变更营收项目的行为,疑似通过闲置募集资金来续命。

**据了解,遥望科技原计划投资建设的“5G智能云平台项目”进度严重滞后,原定于2023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截至2024年6月,该项目仍未完成。**为挽救业绩,遥望科技将该项目变更名为“5G+AIoT智慧城市项目”,并将其纳入2023年营业收入。

**这一做法引发了业内人士的质疑。**有观点认为,遥望科技此举涉嫌财务造假,通过变更项目名称来虚增营收,以此维持公司表面的正常运营。

**此外,还有媒体报道称,遥望科技募集资金闲置多年,并未用于实际项目投资。**2021年,遥望科技募集资金12亿元,用于投资“5G智能云平台项目”。然而,截至2024年6月,该项目仅实际投入资金约2亿元,剩余10亿元资金仍处于闲置状态。

**遥望科技的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投资者利益,也扰乱了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相关部门应对此展开调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以下是遥望科技变更营收项目事件的几点主要信息:

  • 遥望科技原计划投资建设的“5G智能云平台项目”进度严重滞后,原定于2023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截至2024年6月,该项目仍未完成。
  • 遥望科技将“5G智能云平台项目”变更名为“5G+AIoT智慧城市项目”,并将其纳入2023年营业收入。
  • 有观点认为,遥望科技此举涉嫌财务造假,通过变更项目名称来虚增营收,以此维持公司表面的正常运营。
  • 遥望科技募集资金闲置多年,并未用于实际项目投资。2021年,遥望科技募集资金12亿元,用于投资“5G智能云平台项目”。然而,截至2024年6月,该项目仅实际投入资金约2亿元,剩余10亿元资金仍处于闲置状态。

**遥望科技的这些行为,值得投资者警惕。**在投资时,投资者应仔细调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避免踩坑。

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案终审宣判 吉利获赔6.4亿创历史新高

北京 - 2024年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备受关注的吉利诉威马汽车技术秘密侵权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认定威马汽车侵害了吉利汽车的技术秘密,判令威马汽车及其关联公司赔偿吉利汽车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6.4亿余元,该判赔数额创下中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案历史新高。

该案源于2018年吉利汽车发现,其下属公司数十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离职后入职威马汽车及其关联公司,并利用在吉利汽车工作期间掌握的技术秘密为威马汽车研发新能源汽车。吉利汽车认为,威马汽车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威马汽车侵害了吉利汽车5套底盘零部件图纸的技术秘密,判令其赔偿吉利汽车经济损失5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200万元。威马汽车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在全面审查本案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维持了原判决对威马汽车侵权行为的认定,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对赔偿数额进行了适当调整。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的判决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 彰显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该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案赔偿数额最高的一起案件,充分体现了法院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决心和力度。
  • 维护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该案的判决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 具有里程碑意义。该案是国内首例因技术秘密被侵权而引发的重大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

**业内人士表示,**该案的判决将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技术秘密保护产生深远影响,有利于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动创新型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助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案件背景:

2017年,吉利汽车推出首款量产纯电动汽车帝豪EV,但在2018年,吉利汽车发现其下属公司数十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离职后入职威马汽车及其关联公司,并利用在吉利汽车工作期间掌握的技术秘密为威马汽车研发新能源汽车。吉利汽车认为,威马汽车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威马汽车侵害了吉利汽车5套底盘零部件图纸的技术秘密,判令其赔偿吉利汽车经济损失5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200万元。

二审判决:

二审法院在全面审查本案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维持了原判决对威马汽车侵权行为的认定,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对赔偿数额进行了适当调整。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The End

发布于:2024-07-03 21:03:13,除非注明,否则均为速配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